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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弱视
定义: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注意:临床工作中应避免两种错误倾向:
(1)诊断儿童弱视时,一定要首先进行系统检查,排除眼部器质性改变;同时, 应发现导致弱视的相关因素,不能仅凭视力1个指标即诊断弱视;
(2)根据儿童视力发育规律,对于3—7岁儿童,诊断弱视时不宜以视力低于O.9作为依据,而应参考相应年龄的视力正常值下限,3-5岁正常视力下限为0.5,6岁及以上为0.7。
2.弱视分类
根据发病原因分为常见的四类,包括形觉剥夺性,屈光不正性,屈光参差性,斜视性弱视。
3.弱视治疗的大体策略如下
(1)去除形成弱视的原因
1)手术治疗:形觉剥夺性(如白内障,上睑下垂等)弱视需手术治疗。根据病变严重程度选择手术时机,尽量早期干预,以免造成视觉发育不可逆损伤。
2)适当的处方配镜
无论哪种类型的弱视,当存在屈光不正时均需要配戴合适度数的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来矫正。一般采用睫状肌麻痹检影验光,结合眼轴等生物测量参数确定最终处方。处方原则如下:
a.形觉剥夺性弱视:根据术后的屈光度数给予框架足矫处方,以获得最佳矫正视力为目标。
b.斜视性弱视:斜视性弱视患者给予足矫处方。
c.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眼远视,给予全屈光矫正处方(保留1D生理性调节),可以暂时不考虑矫正视力。双眼近视人群尽量在患者能接受情况下给予足矫框架处方,如果对于首次戴镜而屈光度较高的近视人群也可以选择配戴角膜接触镜。
d.屈光参差性弱视:建议足矫处方,如果不适应,酌情低矫或者配戴角膜接触镜矫正,待适应后逐渐增加屈光度至全屈光矫正。酌情低矫时注意双眼等量同步的原则。
(2)遮盖法/压抑疗法
1)遮盖法:双眼矫正视力相差两行以上时,要对健眼进行遮盖来促进弱视眼视力恢复。根据弱视程度选择遮盖时间。
轻度:矫正视力为0.6-0.8 遮盖健眼2小时/天;
中度:矫正视力为0.2-0.5遮盖健眼4小时/天;
重度:矫正视力≤0.1遮盖健眼6-8小时/天。
2)压抑疗法:对于不能配合遮盖的患者也可以采用压抑疗法。压抑膜或者药物 +眼镜抑制健眼视力。
a.压抑膜的方法:在健眼眼镜前表面贴压抑膜,使得键眼视力低于或等于弱视眼视力。
b.远、近压抑法:健眼点1%阿托品,每日一次,眼镜远用区过矫+3.00D;
c.近压抑法:患眼远用区为合适度数眼镜,近用区附加+3.00D。
(3)弱视的主动治疗
通过视觉刺激,提高弱视眼的的视力,改善注视性质。
1)光刺激训练:包括红光闪烁刺激法、红色滤光片法、海丁格刷、后像疗法(可改善注视性质)等。
2)精细目力工作:也称近距离视觉活动或家庭作业,训练时有意识地强迫弱视眼专注某一细小目标,使该眼中被抑制的感光细胞受到刺激,解除抑制,从而提高视力。
(4)弱视的视觉功能训练:原则如下
当弱视眼的视力与健眼相差两行以上时,以弱视眼的治疗为主;
当弱视眼的视力与健眼相差两行以内时,以双眼视功能的恢复为主,要适当增加双眼视方面的训练。训练步骤如下:
1)单眼功能训练
a.调节训练:镜片阅读,翻转拍等;
b.眼球运动训练,包括注视、追随、扫视训练等。
2)双眼分视功能训练
结合镜片、调节视标卡及三棱镜达到双眼分视,或者红绿眼镜、偏振眼镜进行双眼分视锻炼双眼协调能力能力,使用工具有偏振或红绿阅读单位、脱抑制卡、VR系统等。
3)双眼融合功能训练
首先训练双眼的融合范围、散开及集合的灵敏度。然后在有双眼融像的情况下,结合调节功能,在调节不变训练集合功能的能力,或集合不变,训练调节能力,提高日常生活中双眼视觉系统应用能力。使用工具有偏振立体图、红绿立体图、立体镜、VR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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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认知训练
心理物理方面的因素也可能参与弱视发生发展过程,并且会影响到弱视的治疗效果,故应将认知能力的训练贯穿训练始终。
综上总结,弱视的训练首先去除形成弱视的原因,恰当的屈光矫正,弱视眼调节功能提高、眼球运动功能的改善,最后进行双眼分视功能、及双眼融合功能训练,以达到提高视力及获得稳定的双眼视功能弱视治愈的目标。